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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嫣华(316)

作者: 柳寄江 阅读记录

“孟英跑了?”渠鸻重复了一遍,面上神色明晦不定。

张嫣微微垂头,希望将自己隐藏在阴暗之中,如果不被任何人注意到才好。在极度的压抑中,仿佛感觉到,渠鸻若有所觉的目光往自己头上扫了一扫。

“此事千真万确。”

一旁,裨小将抱拳道,“本来不会有人发现的。只是偏巧,大王昨晚从小燕王姬的屋子离开,小燕王姬有些羞恼,正好听有人说起,大王在回来的路上对这个孟英极为照顾,于是便打算上门看看。这才发现,那个姓孟的小子竟是将塔纳和格桑打晕,自己偷偷的溜了出来。连忙禀告了安施千长。”

“安施千长已经下令命人在室冬城中寻找,同时分派四支队伍,向四个方向追出去,自己则亲自带队往西边追查过来。”

渠鸻的面色忽然变的奇怪了起来,“他打晕了塔纳和格桑?”

“正是。”

安施点了点头,咬牙切齿,在心中立下誓言,孟英那小子手无缚鸡之力,如今离开不过一个晚上,如果已经偷溜出了城,一定不会跑远,他便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他给挖出来,以血今日之耻。

清晨的草原一望无际,安施游目四顾,注意到立在一旁的张嫣和孟观,随意问道,“王爷,这两位是?”

一时之间,张嫣重新绷紧了身体,几乎连呼吸都要停止。

渠鸻没有回答,却转身问张嫣道,“你刚刚说,栀子花移植到匈奴,是会死的。如今的匈奴王庭里就移栽了一株栀子花,已是成活了四年有余,又怎么说?”

张嫣怔了怔,淡淡道,“栀子花是不可能在黄河以北开花的,如果,栀子花真的能够在匈奴活下去,要么,它根本就不是栀子花;要么。”她的声音轻缓而残忍,“它已经不会再开花了。”

……

“这样啊。”渠鸻沉吟了一下,转身大跨步的向被放在一旁的坐骑走过去,“他是东支的人,夜里赶路去哈什的外祖,既然孟英已经逃了,你便继续带人去追,无比要将他追回来。”

提起孟英,安施再顾不得这两个路人,神情一凛,沉声应道,“诺。”返身上马吼道,“走了。”

渠鸻亦坐在马背上,放声大笑,“这儿无聊的紧,本王还是回小燕王姬那儿看看好了。”一勒马缰,胯下骏马“吁”的一声嘶鸣,转瞬间就飞奔出了许远。

张嫣和孟观站在草原中央,千长安施已经率人继续向周围找寻孟英下落而去,渠鸻的身影也已经消失在室冬城的方向。黎明时分,太阳从草原的东方升起来,光芒万丈,转瞬间,偌大一个草原,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走吧。”

……

赶了许久的路,张嫣的情绪都很低落。忽然听身边的人声音轻和,“停一停吧。”看着她握缰绳的手上勒出来的红痕,“再这么赶路下去,你的身体受不住的。”

“我每一次觉得已经认识够了你,你都会在下一刻给我一个更大的震撼。”孟观轻轻道,“初见面的时候,我以为你是长安一个普通的贵家少女,却在之后发现,你居然是尊贵的大汉皇后;再后来,我以为你会在未央宫中尽享尊荣,结果你忽然抛下一切,悄然远走北地;我以为我们会一起死在那座云中城,你却迷倒了那个人,独自一人进了匈奴军营,而且真的劝的他退军城下。你甚至和匈奴的那个什么阏氏相交莫逆……”

“……我曾经在匈奴上花了很大的功夫。”张嫣解释道,声音很是消沉,“匈奴语就是那个时候学的。”浅浅微笑,“那时候,我以为这一辈子都不会真正用到。却没有想到,有一天,会落到这样的境地。”带着一点点的辛酸。

“身为大汉母仪天下的皇后,你怎么会想着花功夫了解匈奴?”

张嫣抿嘴,虚弱的笑了一下,“因为,你不知道,在接下来的百十年里,大汉最重要的对手,便是匈奴。”

汉和匈奴这两个接壤的大国,汉内敛而中庸,只要依靠着自己的土地就能够很好的活下去;匈奴却从来都是一个外张的民族,当草场不能满足他们生存的时候,他们的目光,就会无可避免的投到大汉身上。尤其如今冒顿单于是匈奴百年一见的英主,对大汉的威胁也难得一见的大。

“可是,匈奴已经有十余年没有侵扰汉地了。”

“哼。”张嫣笑的讽刺,“你可知道,那是用什么换来的么?”

“为了这样虚假的和平,大汉嫁过来两个公主,同时附送无数的金银丝绸酒蘖粮食,身为皇后,我的名下有十个食邑县。但大汉每次送给匈奴的嫁妆,比我一年的食邑还要多。”

孟观沉默了一会儿,叹道,“这些留到以后再说吧,现在我们最要紧的,便是怎么从匈奴回到大汉去。”

张嫣的精神微微振作起来。嫣然一笑,“你知道怎么将一滴水藏起来么?”

※※※

注: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整首诗是唐朝诗人张籍的《节妇吟》。虽然诗歌的字面意思是一个女子拒绝向自己示爱的情人的意思。但实际上,用古代正统的思想去解释,这是一首臣子表示志向的诗歌。古代诗人常以美人来比喻为臣之人。比如浪漫的屈原大人,在《离骚》中写道: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因此,整首诗歌表达的是臣子拒绝一位主君的招揽,表示不是你这位主君不贤明,而是我已经认过一次主了。为什么不让我在没有认主之前遇到你呢?

阿嫣在这里引用这首诗,表达的是这个意思。渠鸻听的也是这个意思。

第192章 西涉

九月的草匈奴草原,如同一张枯黄色毯子,天高云淡,分外绚烂。

人群中忽然传出来哄然大喝,“好。”

在人群之中,两个勇士正在摔跤,第十个会合,那个腰宽腿阔,看起来雄壮无比的选手便被狠狠的甩出去,留在场上的男子抬起头来,头发剃尽,只余头顶一束,显出圆阔的脸,眉毛厚实,颧骨微耸而鼻翼宽敞,上胡须浓密,而领下仅有一小撮硬须。

“默林。”红衣的少女从人群中奔出来,“你好厉害。”她的匈奴语带着东部匈奴部族特有的拗舌风味,说的又快又好。

“居次的随人果然是勇士。”裨小将多格爱慕红衣少女的明艳容颜,凑到她身边,笑道,“居次,你们此行是要去祁连山么?”

红衣少女回过头来,“嗯。”声音从鼻尖逸出来,带着一点沙哑的媚意,极为动听。

多格眸中异光连闪,“正好我们也要往祁连山去,不如与我们同行吧。”

在人群的外围,一行装满了辎重行李的牛车聚在一处休憩。这是一只正在迁徙中的匈奴部落,从结束的蹛林盛会出发,目标是西北的祁连山。

“好啊。”红衣少女大喜,忙应承下来,“我的名字叫哈芰丽。”

“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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