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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哥谭攻略指南(151)

作者: 东山高卧 阅读记录

所以他在加了72小时班之后,又惨遭感情破裂,被黑咖啡毒害得神智不清地晃悠到哥谭西区,还没找到落脚处就被几个混混围追堵截连滚带爬地往外逃——他那会刚下班,连西装都没换,战斗力不足半只鸭的德雷克CEO总不能上去对着敌人一通输出。

都是哥谭的错,提姆生无可恋地想。

如果他今天在哥谭西区被抢劫,达米安听了都得鼓掌。

哥谭、雨夜、霓虹灯、漆黑的小巷,buff都叠满了,提姆在门闸后蹲下来,自欺欺人地把脑袋往臂弯里一埋,默念大吉大利,两眼一闭。

跑是跑不出去了。

想象之中的拳头却迟迟没落到身上。

大概又过了一会,周围愈发安静,落叶被雨水击出细细簌簌的声音。

半晌,一声微微有点喑哑的笑飘进他的耳朵,他怔了怔,抬起脑袋,结果看见一个帅得过头的男人懒懒散散地靠着墙,挺拔强悍,穿着工装背心和迷彩裤,注意到他的视线,抄着口袋踩着雨水走过来,作战靴溅起的水花打湿了一点他的衣服。

对方略一停顿,伸出只手,微垂下目光。

“还好吗?”

声音听起来漫不经心的,声线低沉,格外好听。

提姆默默地在心里草了一下。

凑近了看,人更帅了,帅到天怒人怨那种。

他身边好相貌的人太多,但当时他还是心脏停跳了一拍,他必须承认,有几秒钟,他满脑子都是这张脸。

和克拉克那种神祇般耀眼的古典型不同,也不是布鲁斯那种优雅冷静款,和迪克那种漂亮型也沾不上边……但对方笑起来,虹膜颜色介于蓝色和绿色之间,犬齿很尖,属于一种更加直白更加暴烈的,野性不驯的帅法。

他注意到男人的手上有很多疤痕,手指劲瘦,精悍的小臂隐隐约约能看见略微凸起的血管。

提姆抓住那只手,慢慢站起来,站直之后他发现对方相当高,和布鲁斯差不多,他得稍微仰起头,才能看见对方的眼睛。

提姆斟酌了下语言,好让自己显得不要那么菜鸡,还没开口,男人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抬起手,风声从他耳边一擦而过,对方单手钳住了从暗处冒出来的敌人的脖颈,哐当一声,朝门闸上一砸。

因为这过于突兀的变故,两人挨的极近,硝烟的气息浸染掉下来的雨点,再落到地上。

四周鸦雀无声,雨势丝毫不见小的意思。

“像您这样矜贵的人,不适合出现在这里。”

对方慢慢松开手,已经昏迷的敌人像一堆破布袋一样滑落,低低地笑了声:“路上小心。”

第70章

提姆被达米安抖出全部底细的时候还有点慌, 他被格雷森纵惯了——但格雷森平时纵着他,碰见他格外出格的操作倒是也没那么平和,老男人格外要脸,是做不出对着他耳提面命的事。

但总是要绕点弯偷偷提溜他一下, 美曰其名“年轻人不要干以后让自己后悔的事。”

隔着一道牢房, 提姆偷眼看了迪克一下, 本以为会接受到他哥并不赞同的目光,谁知道他哥仅仅抵着下颌思考着什么,既没有对前男友分享新欢的不适, 也没有管小孩那种、温和又不悦的旁敲侧击。

就是浑然的无所谓。

正看着呢,迪克也撩起薄薄的眼尾看了他一眼——这一眼就立刻区分出他和格雷森的不一样了,但又好像也没什么不一样,都是波澜不惊的, 哪怕现在提姆已经长得和迪克一样高,哪怕他哥倒退回几十年重新年轻起来。

他依旧是在迪克浅蓝色的瞳孔里看见一个兵荒马乱的自己,一身高定西装也没让他成熟多少。

之前提姆和格雷森分手,最深层的理由就是他自己快受不了了。

年轻气盛嘛。

和老男人分手之后, 他和康纳之间有那么一丁点化学反应,这次不是他土狗,这纯粹是氪星人天生把魅力值点满,化学反应归化学反应,提姆德雷克发誓他问心无愧, 他们之间清清白白谁也没戳破过那层纸,这期间他回韦恩庄园都有点尴尬。

非常不知所措。

和他哥搞在一起就是这点不好, 都分手了还要回同一个家, 哪怕前一天他对着格雷森跳脚, 第二天还要被阿福从卧室揪出来, 压到餐桌前和前男友吃同一顿饭,好在韦恩庄园足够大,他一天和格雷森的交集就是两顿饭。

——早饭对提姆这种熬夜后睡着的死猫猫是种残忍。

提姆躲着躲着就不平衡了。

他哥一切如常,他的躲避和尴尬在对方的举止下显得像个笑话,等提姆心态爆炸燃起「凭什么」的意识,格雷森早就体贴地退回安全线,他熬夜熬过头,一打开卧室门,小推车上还摆着杯敷衍他的冰美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