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被读心后,疯批狼王劝我冷静(233)
他觉得自己很贪婪,他有些厌恶这样的自己。
可是控制不住啊,明明知道自己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却完全克制不住。
他在水坎城,是年轻公子中的佼佼者,家世相貌品德,样样都好。
百姓们喜爱他,书院先生夸赞他,亲朋好友以他为榜样,教诲家中后辈。
很优秀吧。
可在眼前这群人里,他是个很普通的人。
很普通。
武功不如狼姆侍卫,可爱不如阮二公子,相貌比不过凌姑娘,家世头脑远远不胜世子。
瞧,那人身边的这些人,个个都是顶尖的优秀。
相衬之下,他是最平平无奇的那个。
他也会在心底嘲讽自己,凭什么。
这样普通的你,凭什么敢奢望那人多看你几眼,多跟你说话,你但凡能有些出众用处呢,能帮上些大忙呢。
旁人情窦初开的年纪,沈乐安早早就在心底喜欢上了一个人,默默喜欢三年之久。
从前他把两人之间的距离,当成是皇城和水坎城的距离,便满心期盼的要跟在人身边。
现在才明白。
他跟那人的距离是……咫尺天涯。
越靠近,就越能察觉出两人之间的沟壑深渊。
他不优秀,可他喜欢上一个很优秀的人。
这是件令人绝望的事情。
像只卑微渺小的蛾,蛰伏在明亮灯烛的光辉下,阴暗处也能开出星点的光来。
认真而虔诚的注视烛火,会因为火苗的摇曳而暗自欣喜若狂。
并且时刻预备扑火。
尽管光耀的灯烛,很可能从头至尾都不会发觉一只蛾的存在。
沈乐安想,那也没关系,都没关系。
他愿意的。
——
作者想说的话:
最近看到有铁铁说,沈公子的人设性格写的女性化了,说我写崩了,人设写错了。
大意是嫌弃说他太上赶着追人,恋爱脑,太卑微,不自强也不自爱,追着阮大跑……
但我想,世间并不是所有人在爱情里都能势均力敌。
过重的暗恋和崇拜,总会使人小心翼翼,这一点是不分性别的。
不要因为性别去定义一个人必须要有如何如何的行为。
沈公子的人设是善良勇敢而坚韧,相比强大的主角团,他稍显黯淡。
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闪光点,只会被独特的人所发掘。
沈公子很勇敢,一点都不懦弱。
一个少年离开熟悉的家园,跟在一群几乎是陌生人的队伍里,去经历从小到大没经历过的种种险境。
只凭一腔孤勇。
不可避免的被忽视,不被特殊看重,察觉出自己不出众,暗恋很辛苦很失落,却没想过要离开。
只因为他喜欢的人在这里。
真的很勇敢啊。
(作者碎碎念,结束!)
第173章 这人指桑骂槐有一手,不好应付
前面的马车里。
阮云华震惊的看着明棠。
“你是说,他们都是狼族的人?你要找的救世蛟龙?”
“恩,是这样的,但我现在不确定蛟龙是狼姆还是凌寒寻,你说蛟龙有没有可能是条小母龙?”
“……”
明棠端起茶盏又喝了一口,语气满满的全是骄傲!
“那两个百年铁匠传人,姐姐的人,天啸镖局,姐姐的人,开解张阿满的道士,姐姐的人,一路护送咱们抵挡刺客的,也是姐姐的人…….”
阮云华脸色还是震惊的,半晌低语:“难怪这一路行事都那么顺利啊。”
明棠点点头,他家姐姐厉害吧!
阮云华愣了会儿,才开始问:“所以,最后登上皇位的,会是他们两人中的一个?”
“你不能现在就这么想。”明棠微微皱眉,纠正:“最后登上皇位的,会是能救世的人,眼下看来,有可能是狼族。”
阮云华点点头,有时候先入为主会让人丧失判断力,他险些犯了这样的错误。
最后,明棠问。
“我想知道,狼族为什么会冒这么大的风险,突然决定反抗皇室?”
“突然?”阮云华淡笑摇头,“并不突然,我若是他们必然早就反了,能扛到现在,已经算狼族的人顾全大局,足够能忍。”
“啊?”
“……”
——
到达艮山城门口的时候,来迎接的人并不多,甚至,都没有艮山城的城主。
一队兵将翻身下马,跪地迎人。
“卑职艮山城护城统领郑春水,启禀殿下,秋收大典还有半个时辰就要开始了,城主大人脱不开身,派卑职前来迎您。”
明棠撩开马车帘子,似笑非笑:“城官好大的脸面呐,秋督使臣未到,他便自行开始了,怎么着,今日晚来的若是皇上,他便也能代替皇上了?”
刘春水脸色难看,连忙低头告罪:“殿下言重了,我等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