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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95)

作者: 我想上天 阅读记录

于是冬秀很快就收到了沪市回信,信里面唐才常自然是不加吝啬的把她吹捧了一番,对于她要求身份保密的事也一口应承下来,又告诉她报社在北京城的分社地址,让她以后可将稿件直接寄给分社,再由分社传至沪市。

这对于冬秀来说都是无可无不可的,反正她都是把稿件积攒个几十章才一次性发出去的,也无论邮寄速度的快慢了。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后王妈和带弟便按太太的要求,将一张新买的竹床抬出来放在树荫底下,又用那冰凉的井水泼在上面,再拿布巾擦干,冬秀摇着手里的扇子躺上去,果真凉浸浸的舒服,忙叫胡竞之也出来纳凉。

这个人也真是怪讲究的,这三伏大暑的天,在家里面还长衫长裤穿得齐整,冬秀看着都觉得热。

“你怎么穿这样子出来了!”

胡竞之看着身着短裤和无袖背心,露出大片白腻肌肤的妻子,很是有些不适应,这还是在外面呢。

冬秀不以为然的在心中翻个白眼,民国这时候的服饰还是十分保守的,即便是女子的睡衣也要长至膝盖下方呢。

不过这天气实在太热了,她又是在家里穿穿,也不很要紧,再说了,这可是T恤和齐膝短裤,够保守了呀,也没外人,还不兴她解放一下天性啊,本来还想叫王妈给她做套吊带和热裤呢。

“什么样子?不就露了个胳膊腿儿嘛,我看那杂志上的摩登女郎穿的小裙子都露到大腿上了呢。”

“那能一样嘛,那些上杂志的女郎你不知道是什么人呐,再说了,那杂志上的衣服你看现实中谁穿过了。”

“怎么没有,上次来咱们家做客的徐太太,穿的小洋裙不就是吗,别说是胳膊腿儿了,连半拉胸脯都露出来了呢。”

这是带弟的原话,她自见过那位洋气的徐太太,可是受了不小的惊吓,直跟冬秀念叨了小半月,她实在没法相信居然有女人敢光天化日的穿成这样儿走出来,这要是在她们那儿,肯定分分钟就要被沉塘了啊。

冬秀跟她解释说这是现今的时尚和潮流,就跟咱们那儿流行的花样子是一个意思,又把带弟愁得不行,生怕冬秀也要去赶这个时髦,穿那样羞人的衣裳跟人学坏了,那她可怎么对得起老太太啊,因此很是跟她念叨了几回。

“瞎说,徐太太哪里有胸可露,不过是领口低了些罢了。”胡竞之想起徐太太那身洋装,可真有些不伦不类,这洋装穿在丰满高挑的外国女人身上才好看,像徐太太那样前平后扁的干瘦身材还真是撑不起来,他斜一眼即使平躺在竹床上胸线也依旧挺拔的人,想着,若是冬秀姐来穿那想必是可以的。

冬秀给他这促狭的话逗得大笑起来,胸前也跟着颤颤巍巍起来。

胡竞之看着愈发觉得燥热起来,眼下院子里就他们两人,也不再拘着,便依言躺到竹床上去了。

“把外套脱了呀,裹得密不透风的,热不热呀你。”

不待他反对,冬秀便开始给他解扣子。

相处的时候久了,她对他也是略知一二了,别看这男人去过西洋,甚至可能开过洋荤,可骨子里却并没有染上一点儿的放浪和开放,在某些方面,反而保守矜持,是个再传统不过的谦谦君子,典型的士大夫。

胡竞之也颇为太太有时出其不意的大胆作风而惊讶,当然更多的时候,这样的大胆给他带来的都是惊喜和快乐,对此他也是乐见其成的,只是一时还有些不大适应。

他也知道,一个女子在未嫁人时是多么的矜持羞涩,而一旦嫁了人经过了那事儿,或者生了孩子后,就立马又变了一副面孔,往往泼辣豪放得叫他们男人都无力招架。

现在的大胆坦诚未尝不是一种夫妻间的情趣,可以增进俩人的感情,再往后可就难说了。

“你是不是长胖了啊?”冬秀脱掉他的长衫,摸了一把他的肚子,软乎乎的,她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样子,那时候他身体健壮,腹部还有紧致的肌肉块呢,这才多久啊,就有变成肥膘的趋势了。

胡竞之被那双柔软的小手摸来捏去,火气蹭蹭往外涌,恨不得把那个作怪的人就地正法了,索性顾忌着这是露天场所,只得暗自忍耐。

冬秀把刚刚枕在脑袋下的衣服拿出来,一套轻薄透气的细棉做的老头衫和大裤衩,“赶紧换上吧,我亲自给你做的,我可轻易不动针线的,不准你拒绝。”

胡竞之看着她爱娇的样子,哪里还会拒绝,再说了,天气也实在是太热了,反正四下无人,也不算有伤大雅了,便赶紧换上背心短裤。

“怪模怪样的,”倒有些像在国外见过的运动服,但是更加宽松,“不过也真是怪凉快的,多谢太太费心了。”

微风拂过,就着青石板上的水渍,带起阵阵凉意,伴着沙沙的树叶声,耳边仿佛响起蛙鸣虫叫的田园交响曲,倒是引人好睡。

冬秀正觉眼皮微沉,胡竞之侧身紧挨着她:“好太太,咱们商量个事吧。”

“啧,你先离我远点儿,贴一块儿太热了,好容易凉快点儿。”冬秀不由怀念起山村生活来,那儿山高树多空气清新,即便三伏天也并不觉得怎样,“要是在咱们乡下,哪有这样热啊,真是要活活的把人烤干啊。”

“马上学校就要放假了,到时候我们去西山避暑去,那里风景优美,是个游玩的好去处,咱们就当新婚旅行啦。”

冬秀欣然应诺,能出去玩自然好哇,“你要商量什么事啊?”

居然还叫她好太太,这个人平时叫她冬秀姐,床上叫她阿姊、亲亲,有外人时叫她太太或夫人,有求于她或者感谢她时才会谄媚的叫她好太太呢。

胡竞之的确是有求于她的,这事还不太好开口,同事们也早给他打过预防针了,要他谨防太太暴起伤人,无奈他已经答应了别人,是万万不能反悔的。

“是这样的,最近办公室新来了一位同事,他想将家里亲眷一同接到北京来生活,便打算买所房子,只是一时手头紧张,便问我借了些。”

胡竞之觑着冬秀的神色,说得小心翼翼。

虽说家里的钱都是他赚的,可夫妻一体,他不经太太同意擅自借出一大笔钱,也很是不对,何况同事们都说过,这夫妻之间,最容易引起矛盾的,除了婆媳关系和妻妾之争,便是家财产业了,就连子女教育也要排在后头的,倘若妻子是个唯唯诺诺、以夫为天的软弱之人那还好说,那些略刚强些的不闹起来才怪呢,一场家庭大战是必不可免的了。

“他连房子都看好了,就是咱们对门的那个院子,就等着付钱呢。”胡竞之又加了一句,表明这件事很急很有必要。

“哦,就是那个带花园的院子?”

听王妈说那个四合院以前还住过王爷贝勒呢,是个带花园和小池塘的四进大院,那花园正好跟他们家挨着,冬秀一度还想偷摸的看一看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