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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血之血(Blood of My Blood)(95)+番外

作者: estalydia 阅读记录

“哪有啊?我已经38岁了。”巴基提醒他。

他伸出手指轻触他的脸,语气不自觉地轻柔起来。“瞎说,你那么年轻……巴基,”他叫他的名字,“我将老去,一天比一天更老,而你会永远年轻。”

——别离开我。

你依旧和我们初遇时一样,而我已经老了。

你们是有无穷时间的怪物,而我只有我的一生。

当我老到拿枪的手会颤抖,当我老到无法挡住向你射去的子弹,我就会离开你,带着记忆回到那不勒斯,去度过我的余生。

当那一天到来,我会把你还给他;但是在那之前,你是我的。

答应我,你是我的。

从那一夜起,似乎有什么东西悄然改变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妙情绪。他们会更多地交谈,很多个夜晚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做,仅仅交谈。巴基也开始给他讲述一些尘封往事,那个生长于布鲁克林老城区的骄傲男孩儿,天不怕地不怕,坚信自己有朝一日定会成为英雄。

他的故事里总会有斯蒂夫?罗格斯,不过那个罗格斯和宣传片中高高在上的美国队长不同,他又弱小,又执拗,因为弱小而愈加执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很愚蠢,但同时朗姆洛不得不承认,那是一种极有魅力以及吸引力的愚蠢,信念、毅力、勇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愚蠢,可人类总会被这样的东西吸引,就像是会因为一朵玫瑰花而感受爱情。

那种熟悉的情绪又来了,他非常非常讨厌,总让他感觉脆弱的情绪;他总会无法控制自己,因而说出蠢话,做出蠢事,然后追悔莫及。也许他本来就是个无可救药的蠢货。

“……所以你想要他。”他怎么会说出这种话?他别扭的语气连自己都快听不下去了。

“也许吧,”巴恩斯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原本那么融洽的气氛开始变得莫名诡异起来,“也许我曾经想要他,也许我现在还想要,谁知道呢?反正那都不重要了。他……他喜欢女人,他和佩姬?卡特结婚了,你知道的……他没选择我,或者我从来不曾是个选择……我们还是做朋友比较好,斯蒂夫是这世上最好的朋友。”

“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他后悔了……你就会离开,是不是?”

——该死的,他就不能闭上他的臭嘴吗?

巴恩斯的神情彻底改变了,仿佛直到此刻他才想到还会存在这种可能性。“布洛克……”他开口叫他的名字,现在他叫他名字的时候已经越来越多了,但是他没能继续说下去。

“好吧,我知道了,”朗姆洛回答,“那个,我们谈过的,我记得:我们不绑定责任与义务,你随时可以结束。”

他为什么要说出来呢?他妈的他为什么要说!朗姆洛在床上翻了个身,背对着巴基,觉得自己是个幼稚的白痴,他此刻不想让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脸。

接着他就感觉到了他,身体的线条,肌肤的温度,他从背后环住他的腰,声音吹在他的颈项间。

“我……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我不知道……当我们年轻的时候,说实话,我并没有勇气告诉斯蒂夫,我一直在等他开口,在我们两人之间,他从来都是更有胆色的那一个……后来,后来发生了太多事,我的脑子被他们搞得乱七八糟的,我对自己说把这些都忘了吧,尽量别去回忆……我怕我会忍不住后悔,后悔当初不该瞻前顾后;我怕我会心生怨恨,怨恨这命运对我不公……但是无论后悔还是怨恨全都无事无补,毫无益处,我知道如果被这些情绪抓住,就会变成怪物,我就真的完了……”

朗姆洛觉得自己的心正在滴血。“别说了,”他打断他,他将掌心覆于他伸过来的手上,十指交叉,用力握了握,“你当然可以后悔,每个人年轻时都做过后悔的事……你当然可以怨恨,你该恨他们……所以,别说了,我们不该谈这个,他妈的也许明天我们就死了,我们根本就不该谈的。”

巴恩斯沉默不语。看吧,他果然把事情搞砸了——布洛克?朗姆洛你这蠢货,什么时候你才能学会闭嘴?

他忍不住叹息一声:“快睡吧,忘了那些蠢话。”

片刻后,巴基在他颈后回答:“对不起,朗姆洛,我现在还不能给你答案。但我会想一想,给我点时间——假若命运还肯给我时间的话。”

“……没事,你可以慢慢想,”朗姆洛回答,“答案是什么并不重要,在你做出决定之前我会一直在这里……现在,睡吧。”

——在你决定离开我之前我会一直在这里,这句话他没有说出口。

没人清楚命运会留给巴基?巴恩斯多少时间,他沙漏中的沙子早就停止了掉落,也许他就会这样凝固于光阴之外,直到宇宙的终焉;亦或者就在下一刻,沙漏的玻璃会突然碎裂,其间所有的沙砾将瞬间流泻一空,彻底无可挽救——谁又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