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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血之血(Blood of My Blood)(89)+番外

作者: estalydia 阅读记录

噢,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例外。那天巴恩斯于午餐前出门,一直到天色黑透都不见踪影。朗姆洛花了两个小时试图说服自己那没什么,他比平时更早的关灯上床,却翻来覆去无法入睡。他感觉冷,感觉床又大又软非常不舒服,感觉空荡荡的,就像是有人在他身体上挖了一个洞。真见鬼,也许这就是他讨厌和人亲密接触的原因,你一旦让某个人进入你的心,进入你的生活之中,他就会和你的骨肉长在一起,割去时必然会疼。

朗姆洛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直到午夜过后才意识朦胧,他也许睡过去了一小会儿,但很快就被巴恩斯归来时发出的声音惊醒。他一动不动,躺在床上侧耳倾听,听着他在外间开关柜门,然后是浴室里的一阵水响,他想他要回到床上了,回到他身边来,可是并没有……朗姆洛终于忍不住起身,走到客厅打开灯,发现巴恩斯正站在沙发旁,赤裸着上身,手中拿着一件纯黑的丝衬衫。

“把你吵醒了?”他回头笑了笑,开始把衬衣抖开套在身上。

“怎么?这么晚了你还要出去?”朗姆洛靠着门框说。

巴恩斯仿佛犹豫了一瞬,随即轻声回答:“我去趟医院,佩姬流产了,她失血太多,已经抢救了好几个小时。”

“谁?”朗姆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佩姬?罗格斯。”巴恩斯说,低头系纽扣。

“哈!那婊子?”朗姆洛忍不住笑出声,这消息简直大快人心,“救不活才好呢。”他尖刻地评论道。

巴恩斯不赞成地瞪他:“喂,别这样,一个宝宝没了。”

他妈的罗格斯的小崽子关我屁事?朗姆洛耸肩,而且也不关你的事,不过这句话他没说出口。“你去能有什么用?”他嗤笑,“反正孩子已经没了,何必管她死活?”

巴恩斯把头别向一边,好吧,他懂了。

“我开车送你去,你可以在车上睡一会儿。”朗姆洛立刻说。

“不用了,你继续去睡吧,我不困。”他回答,想了想,又加上一句,“我会尽快回来的。”

“行了吧,听我的。”他断然道。转身回房穿牛仔裤。

那天凌晨他开车送他去医院,讽刺的是,那地方他们可一点不陌生。就在几个月前,当他和巴恩斯从那见鬼的大洋彼岸死里逃生回到美国之后,曾在那间与神盾局有紧密关系的私立医院盘桓许久,巴恩斯更是因为血清发作的副作用住了整整一个半月重症监护室。他很好奇罗格斯知道不知道这一点,不过毫无疑问,他那躺在床上的老婆肯定知道,她曾经来过多少次啊!每一次都趾高气扬冷若冰霜,面无表情站在病房门口听汇报,那铁石心肠的婊子!朗姆洛把车停在马路边,忍不住再次笑出声来。

“见到她替我带个话,祝她心碎而死。”朗姆洛冷哼一声。

巴恩斯没理他的幼稚言行,径直拉开车门下车去,在深沉的夜幕中走进了医院的后门。

此时朗姆洛本该驾车离开,返回自己的狗窝蒙头大睡,今夜说不定他会做个美梦呢。可是不知为什么,他竟不想走,他摇低玻璃窗,把车子熄了火,从方向盘下掏出香烟,摸出一根点燃。夜风扑着他的脸,青雾缭绕如丝如缕,等这根烟烧成灰烬,他锁上车子也跟着进了医院。

命运就是这么讽刺,十足让人发笑,他直上顶楼的特别病区,竟真的在巴恩斯曾经挣扎求生的病房里发现了罗格斯的老婆,她的名字缩写就标在门卡上:P.G,甚至连门口站着一个便衣特工这点,也和当初一模一样。而在那一层走廊尽头的观察室里,他也找到了他想找的人。

透过墙上的玻璃窗,朗姆洛能清楚地看到背朝走廊的神盾局局长,以及面朝玻璃微皱着眉头,满脸关切的他的好朋友。斯蒂夫?罗格斯双肩低垂,身形竟然有些佝偻,仿佛被沉重的事实压弯了一样。忽然,他向前倾身,朗姆洛几乎以为他想要吻巴基,他几乎都要冷笑,可是并没有,美国队长只是紧紧拥抱他的朋友,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而巴恩斯的手在他头发里摩挲,嘴唇开合,念念有词。这一切是如此流畅、如此自然的发生着,朗姆洛立刻醒悟到,那就是他们的相处方式,是他们共同拥有的那些光阴遗留的印痕。

他确信他们两个从未睡过,巴恩斯和他在一起之前没有,之后也不曾,他真心觉得这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他知道巴恩斯想要那个人,瞎子都能看得出来,他几乎情愿为他死,而罗格斯局长和他最好的朋友之间,显然也不如他希望的那般“体面”,他们两人过分的亲密毋庸置疑。有时候朗姆洛真想不通他们为什么没有搞在一起,那件事真的有这么难吗?比拯救世界更难?比在枪林弹雨中活下来更难?如果成为英雄与伟人的代价就是必须假模假式的活着,宁愿一封一封去写那些莫名其妙的信,也不敢去吻你想要的那个人,那感谢上帝他只是个无可救药的小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