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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血之血(Blood of My Blood)(71)+番外

作者: estalydia 阅读记录

这也许真的就是个奇迹。

“……我去洗澡。”待那悠长的、缠绵悱恻的吻结束,他在他怀里说,微微喘息,朗姆洛松开他的手臂,让他直起身。血清带给他远超常人的夜视能力,他没开灯,就在黑暗里簌簌脱着衣服,随手丢在餐椅的靠背上,然后找到浴室,走进去关上了门。

等朗姆洛从那个吻里恍过神来,发觉自己突然间陷入恐慌之中。他健步如飞跑向卧室,迅速换掉脏床单(感谢上帝他还有一条新的),同时拎起自己随手丢在地板上的脏袜子与脏床单一起扔进阳台,他找到了保险套和一管治疗冻疮的凡士林,还需要什么?他光脚站在地板上冥思苦想……靠!他飞快脱掉那条丑毙了的内裤一样扔进阳台同时锁上阳台门,再冲向衣柜陷入了白色还是黑色的选择障碍。

最后他什么都没穿,反正要脱掉的,他想,这样也好,至少这样不那么明显,不那么像个初次和妞儿过夜的毛头小子。

而且说实话,他对他老二的卖相一向挺有信心。

他回到餐厅,浴室里的水声还在哗哗响着,朗姆洛打开灯,看见他脱掉的衣服还随手丢在那里,有一件深灰色带暗纹的正装礼服滑下了椅背。朗姆洛分不清这些玩意儿的好坏,但他能看出那显然很昂贵,他走过去捡起衣服,抖了抖沾染的灰尘,一支小小的花束落在了地板上。

那真的是支非常小非常小的花束,只有一朵粉色的玫瑰花蕾和少许衬托它的植物茎叶,背后安装着一支小小的金属夹。玫瑰娇嫩的花瓣边缘蜷曲着,只微微张开了几片,这朵花还没有开放就枯萎了,朗姆洛想,凋零入土,无人得知。

好吧,这下他懂了,至少比明天看到早报才醒悟过来要好,他对自己说。咽了一下口水,同时咽掉胸中莫名的酸楚,他将花随手丢在餐桌上,就丢在一条暗红色的领结旁边。这样更好,他反而彻底镇静下来,下定了决心。

他很高兴他来找他了。

浴室的水声停了,巴恩斯走了出来,手中抓着一只毛巾拼命擦着湿漉漉的头发。朗姆洛很自然地就走过去,接过毛巾,把他按倒在餐桌边,替他把头发擦干。他们两个都赤裸着,在白炽灯嘶嘶的轻响中互相依偎,他身体的线条完美得就好像他故乡博物馆里那些神话中的神祗雕塑,苍白、洁净而高贵,仿佛从内里发着光,让人只想安宁崇拜,完全生不起猥亵之心。发丝上的水滴落下去,顺着他肌肉的弧线向下滑,朗姆洛用手上的毛巾轻轻将那水珠抹去,对于两个只拥有性的人来说,这感觉委实太亲密了,已经过了界;但这感觉又实在太好,所以他们任其发生。

“好点了吗?”他问,“你喝了不少吧……巴恩斯?”

他知道这时候还喊他的姓有点奇怪,像是公众场合。但他才不会叫他巴基,那名字实在太蠢,就好像你给一只黑豹起名叫咪咪。不过反正无所谓了,他也叫他朗姆洛不是吗?

“我没醉,”他的巴恩斯回过头望着他,“你知道的,我没办法喝醉,那见鬼的血清彻底毁了我,我很清醒。”

“噢,我当然知道,”朗姆洛回答,他的手指从他的发丝间穿过,他想这样做已经想了很久很久,他尽量让自己看上去自然点,“那你做过‘这个’吗?我是说,如果我们真的要做的话。”

“和女人,当然;和男人,没有。”他回答,耳侧似乎浮上了一层薄红。

朗姆洛的心脏立时漏跳了一拍,有什么东西猛地在里头炸开。他勉强按捺,强迫自己继续说下去:“那……你想在上面还是下面?你知道,我怎么都可以的。”

这是句不折不扣的假话,事实上朗姆洛的确和不同的男人做过几次,但他从来都是上头的那个——几年前,他曾经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钓过好几次同性炮友,看看自己究竟是真的想要那个人,还是自己只不过是个寻求刺激的死基佬。结论是他的确可以对着男人的裸体硬起来,并且坚持到整个插入过程结束,但那实在没有太多快感,一切只不过是单纯的程式化的性交,相比之下他还更愿意回家去操自己的拳头,那要省心得多,所以后来他就不再那么做了。

巴恩斯低头想了想,然后抬起脸来,用那双澄净到不可思议的绿色眼眸望着他:“我想……下面,也许……”

朗姆洛大大松了口气,好吧,虽然他觉得假如巴恩斯想操他的话,他也没问题,但显然这样更容易了。

他把毛巾丢下,对他说:“那我们走吧,去床上。我会好好照顾你的。”

-2-

他们拥吻着跌跌撞撞挤进卧室,朗姆洛将巴恩斯压倒在他的床上,刚铺上去的亚麻床单立刻皱作一团。“我想开着灯,”他如他所愿伏在他身上,一边舔舐他的耳垂,一边说,“我想看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