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吾血之血(Blood of My Blood)(52)+番外

作者: estalydia 阅读记录

如果我是你,老子会拔出枪把一切看不顺眼的混球们都干掉然后用最后一颗子弹了结自己的贱命——朗姆洛想,但是他不能说出来。没错,是他,他也不会选择活下去。

“你在找死……”

“我不必寻找——死亡一直在那里,一直在我身边。不,我只是不想继续逃跑了。”

“……你不能死。”他似乎已经失去了语言能力,“我不同意。”

巴基?巴恩斯长叹一口气,他慢慢走到朗姆洛身边,慢慢的,给了他一个拥抱——这是他一生之中得到的、最为冰冷的一个拥抱。

“……布洛克,”他叫他的名字,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第一次这么称呼他,朗姆洛只觉得寒冷,那股冻意从血管深处冷上来,连他的心都结了冰,“你是我的搭档,也是我的朋友,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伙计……如果我死了,答应我,让我的血在阵地上流干,别让他们把我运回去大卸八块。”

“不……” 朗姆洛哆嗦着嘴唇,这已是他唯一能说出的话。

巴恩斯松开了手臂,下颌却依旧停留在他的肩侧,仿佛在汲取他颈项间的温度。他感觉他在他的肩头微笑:“别命令我——你是我的狱卒,不是我的长官……朗姆洛,对不起……对不起……为了那些你为我做的一切,你为我们做的一切。但这一次我不想逃了,这一次就让上帝来裁决吧。”

——就让上帝来裁决?

可是根本就没有上帝啊,巴恩斯!如果上帝当真存在的话,为什么会有无爱的婚姻和无情的父母?为什么胜者就是正义的英雄而输家则是邪恶的化身?为什么行恶者身居高位而良善者尸骨无存?

如果真有上帝的话,这世界为什么如此残酷对你?

你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战况一天比一天恶化,巴恩斯说的没错,他们就要输了。朗姆洛不知道多年之后的历史书会如何评价这一段?今天站在这里为国家而战,挥洒无益的鲜血和年轻的生命的他们,会成为反派和丑角吗?

皮尔斯终于被来自军方与神盾局的双重压力逼疯了,他赤红的眼像是得了什么可怕的癔症,他站在巴恩斯面前,絮絮说着也许连他自己也不再相信的鬼话:“你是超级士兵,你必须做到……如果做不到,美国就会输掉这场战争,所有人都会白死……巴恩斯,我们需要你的奇迹……你已经改变了历史,你塑造了历史,我只需要你再做一次……你只需要再成功一次,再创造一次奇迹……你做得到的……”

“所以我必须去,是吗?”巴恩斯慢悠悠问道。也许皮尔斯的新玩意儿多少还有点用处,至少这几天,他的体温没有再度烧起来。血清失控就像是他身体里埋藏的炸弹,目前为止这炸弹还没有马上就要爆炸的迹象。

“Yes,My boy。”皮尔斯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微笑。

“好吧,我去。”巴恩斯点头。还没等皮尔斯开口鼓励,他突然拔出手枪,对准那老狐狸的眉心就是一枪。

“砰”的一声响,血雾从皮尔斯的后脑爆出,他的身子斜斜倒下,那胜利的微笑还挂在脸上。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神盾局的特工们纷纷掏出枪来,指着他,将巴基?巴恩斯围在正中心。

巴基慢条斯理把枪插回腰间,微抬下颌对他们说:“要么现在逮捕我,送我去审判席;要么让我上高地——你们自己选吧。”

旁观了这一切的朗姆洛盯着老狐狸那张死不瞑目的脸,觉得心头实在畅快,他真想哈哈大笑——但是他却笑不出来。

他知道这一次巴基?巴恩斯是真的不打算活着回来了。

他们就这样上了高地,直面子弹与炮火,直面或早或晚,总会到来的死神。

“你可以不跟来的,”巴恩斯对他说,“皮尔斯死了,带着他们回去吧。”

“你可以来,我当然也可以,”朗姆洛回答,“罗林斯会带着他们回去的。”

“Ok,”他说,“那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他们像真正的好搭档一样击了一下手掌。

杀戮开始了。

那是纯然的、毫无人性的、失却一切理智的、机械化的杀戮。那是人世间最恐怖、以及最痛苦的工作。每时每刻都有血肉之躯倒毙,死于子弹死于爆炸死于白刃死于腐烂的伤口——死在自己身旁,死在咫尺之外,死在瞄准镜里。

从白昼到黑夜,从黑夜到天明。蒸腾的火器的硝烟和燃烧的尸骸的灰烬直冲云霄,片刻不停,整块阵地上空始终笼罩着厚厚的铅灰色的浓云,让时间的概念于无形中扭曲变形了,仿佛一整天不过一瞬,又似乎一秒钟就是一年。不知道过了多久,朗姆洛心爱的BAR终于打成了废铁,他双手的虎口都被枪支的后坐力撕裂了,血冲开火药末和泥灰淌下来,粘哒哒的,可他却全然感觉不到疼。他回过头,看见巴恩斯抱着他特制的MC1952狙击枪(4),正在堑壕里发着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