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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血之血(Blood of My Blood)(40)+番外

作者: estalydia 阅读记录

这故事朗姆洛当然有所耳闻,在1943年底,当他刚离开北非的战俘营时,这正是整个盟军战线人人津津乐道的传奇。终日在残酷、痛苦、失去甚至绝望中挣扎,谁都会喜欢从天而降的超级英雄,谁都会喜欢九死一生逃出生天的大团圆结局。可是现在,朗姆洛却忍不住想,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幸存者会是种什么样的感觉?眼睁睁看着十个、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活生生的人在自己身边受尽折磨哀嚎着死去会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分明知道害死他们的东西无时无刻不在自己的血管中流淌又会是种什么样的感觉?说实话,纵然见惯了生死自认心如铁石,朗姆洛依然想象不出那答案,他只知道假如那是自己,说不定早就疯掉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布洛克?朗姆洛实在没什么兴趣,1944年他就在军营中看过美国队长和咆哮突击队的傻逼纪录片,大略知道那些无聊透顶的“光辉战绩”——事实上,要不是冲着纪录片后必然会放映的大波美女骚姿弄首戏码,他才不会去。这一段时间来自军方的医疗记录显示,巴基?巴恩斯不断经历着断断续续莫名其妙的低烧,但他拒绝了回归美国本土检查和治疗的方案,一直活跃在战场上。直到1944年的圣诞节,他在俘虏佐拉的那场战斗中被敌方的战斗机器人击伤,要不是美国队长于千钧一发之际抓住了他,差一点就掉下了奔驰中的火车为国捐躯。这一战后,他因为受伤和再度的持续发烧不得不离开前线接受治疗,而美国队长也因此不得不孤军奋战,独自去阻止红骷髅毁灭纽约的计划,最后开着飞机砸在了北极圈。

“好吧,他救了你两次。”朗姆洛低声嘀咕。尽管他从没这么干过,尽管他觉得这么做蠢透了,但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安危只为了拯救另一个人的性命,这种事他忽然觉得他能理解。说实话他甚至有点嫉妒,虽然并不想承认,但他在嫉妒他有去救他的机会。

接下来是巴基?巴恩斯的第二次血清失控,发生在1945年初,也就是在那时,他正式加入了“重生计划”,再度接受了血清注射。这一次失控留下了大量医疗记录,朗姆洛几乎没办法强迫自己读下去,那字里行间的鲜血淋漓,令他甚至疑惑既然如此痛苦他为什么还要坚持活下去?他并不觉得巴恩斯是个虔诚无比的基督徒,视自杀为罪恶,事实上他蹲过战俘营也进过特战队,他明白人在极端痛苦和恐惧之中选择自我了断几乎是种本能,这种事情他见得多了。直到他随手翻到一篇旧新闻,比对上面的日期,朗姆洛才猛然醒悟到,巴恩斯在接受第二次血清注射后的第七天,加入了霍华德?斯塔克紧急组建的救援队奔赴北极圈,去寻找几乎已被所有人宣判死刑的美国队长。当然后来他们救回了他,不过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按照时间推算,就在那件事情发生后的第三个月,战争结束前夕,巴恩斯又回到了欧洲战场。这一次他的队长还在大洋彼岸养伤,他隐藏身份参加了数个危险系数高低不等的单人特殊任务——在其中一个任务里,他碰见了一个不自量力的傻瓜——那就是他们的初遇。

布洛克?朗姆洛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文件胡乱堆成一摞,然后推开椅子站起身,他觉得他需要一点新鲜空气。他走出宿舍,又返回来,从枕头边拿出一包没有开封的香烟,拆出一根叼在嘴上点着,剩下的塞在衬衫口袋里,天色还不晚,他决定出门散个步。

就像是所有的类似设置,这座秘密基地选址在法国东南部一处交通不便的荒野,鸟不拉屎的鬼地方,附近有几英里长的海岸线,却没办法停船,只遍布嶙峋的礁石与巉岩。朗姆洛叼着烟向海边走去,脑海中胡乱搅和着飘飞的字母和自己乱七八糟的想象——他想象着自己变成了斯蒂夫?罗格斯,变成了人人称道的美国队长,他穿越烈火和爆炸、孤身深入敌后去救他,他在疾驰的火车上奋不顾身扑向车厢外去抓他的手……那些想象实在是太过无聊无稽,甚至令他恶心,见鬼的他简直变成了一个多愁善感的傻娘们儿。

他就这么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自我厌恶,漫无目的地踱到海边,然后一抬头就看见了他——久违的巴基?巴恩斯正坐在一块突耸的礁岩上,海浪于他脚下拍出白沫,他单膝抱于怀中,另一条腿放松的伸展着。两个月不见,他的头发似乎又变长了,被海风吹得四散飘飞。

上一次看到他时,他还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而此刻,朗姆洛却在为几分钟前,自己那些荒谬的想象而感觉羞赧,在那个瞬间他几乎想要转身逃离。可是岩石上的巴恩斯突然回过头来——是啊,他并非常人,他当然发现他来了——面无表情地望着朗姆洛,望了许久,脸上才缓缓浮现出一个略带讥诮的笑容:“嗨,好久不见,典狱长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