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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血之血(Blood of My Blood)(26)+番外

作者: estalydia 阅读记录

终于,他睁开了眼睛,目光却没有焦点,瞳孔放大,盯在虚空里。像是灵魂已经飞走,留在朗姆洛臂弯中的唯剩躯壳。朗姆洛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呼吸。许久,他空无一物玻璃珠一样的眸子终于恢复了一点神彩,开始缓慢转动,像是在视野里寻找什么看不见的隐身人。

“……斯蒂夫,”他再次闭上眼,用低到几不可闻的声音嗫嚅着,唇边甚至挂上了渺茫的微笑,“太好了,我还以为我死了……”

——是的,布洛克?朗姆洛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呼吸。

-5-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对朗姆洛来说就像是坐在电影院里看别人出演的电影,画面闪闪烁烁、断断续续,间隔着黑白条纹与雪花噪点。他看到自己将油门踩到底,吉普车的发动机轰鸣咆哮,扯出一路烟尘;他看到他终于将车开到了目的地,跳下驾驶座,从腰间拔出配枪冲着天空一气打光弹匣,营地中所有的灯次第亮起;他看见他横抱着他,四面八方都是刚刚惊醒的医疗组成员和他的特战队小伙子们,所有人都在试图和他说话,每一张嘴都在开开合合,可是他一句都听不清。

然后他们把他放在担架上抬走了,再然后不知怎么天就亮了,皮尔斯出现在他面前。

“你做得很好,朗姆洛。”他笑容满面,甚至还屈尊降贵伸手拍了拍他的肩,显然这不是句反话。

朗姆洛睁着通红的双眼望着他,他感觉脑中还是一片迷雾,但又似乎……有什么地方裂开了一条小小的缝隙。

“这他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喊出声,这才发现自己的嗓音干涩,喉管里仿佛塞着铁屑。

“一个小问题罢了。常规危险,已经排除。”皮尔斯耸耸肩,走到他身边,坐在他坐的长凳的另一端。就像那一天,他们一起坐在圣基娅拉大教堂的台阶上。

“抽吗?”他递给他一根烟。

朗姆洛伸手接过,从怀里掏出打火机点上,他的手在抖。他贪婪地将烟塞进嘴里,他现在真的很需要一根烟。

皮尔斯也点了一根烟,却没有吸,只是夹在指间,看着那青色的烟雾袅袅上升。

“你听说过‘超级血清’吗?”他问。

“就是……漫画里那种?”朗姆洛皱了皱鼻子。

“差不多吧,就是那么神奇,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我们的生命科学发展至今的巅峰之作。巴恩斯先生的身体素质我想你很清楚,远超常人,虽然目前还达不到美国队长的程度,没有那么平衡而完美,但他还有很大的潜力。只不过……存在一个小问题,他身体里的血清跟美国队长的不一样,只是个不稳定的初级版本。”

——皮尔斯说起“初级版本”的语气,就像是评论流水线上一个不合格的残次品。

“初级版本?”朗姆洛喃喃重复。

“对,初级版本,或者说一个伪劣的仿制品。真可惜,你知道吗?只有美国队长身体内的血清是厄斯金博士的完美成品,让他从一个小豆芽菜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是啊,独一无二,他真是好运到令人嫉妒……然后厄斯金博士死了,再也没有多余的了,人类在攀爬进化树的道路上只产生了那么一例奇迹。”

皮尔斯终于把烟塞进嘴里,深深吸了一口,再慢悠悠吐出来,其间朗姆洛一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的脸,他忽然有点走神。

其实这么久以来他一直在想,巴恩斯为什么会同意加入神盾局。如果只是要帮他的老伙计美国队长的忙,他完全可以在美国本土工作,何必要在这样一个危险的项目里掺和?

加入这个项目,自己是因为他,而其他二十人是因为蠢。并且他们二十一个其实都是和过去断绝,没有未来之人,被世界抛弃,没有选择命运只有被命运选择的权力。

但巴恩斯和他们不一样。朗姆洛隐约在训练营中听说过一些风言风语,他至少有三重身份,明面上是美国政府派驻欧洲某地的武官,第二层大概是个政府特工,而他现在的角色是他最隐秘的一个:神盾局的某个超级战士,神秘杀手,或者核武器。

他不是没有选择之人,他有名声有家庭有正常生活还有他的斯蒂夫,他甚至不是一个会被皮尔斯蛊惑的没脑子的蠢货。

那么……为什么?

之前他始终想不通,但现在,朗姆洛模模糊糊地觉得,他离那个答案已经很近了。

皮尔斯弹了弹烟灰,继续讲下去:“巴恩斯的仿制血清,怎么说呢,来源于一个意外。在那个意外中,还有其他的人同样得到了血清,但是他们都没有巴恩斯这么幸运,他们的血清反应完全不可控,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巴恩斯也是独一无二的,尽管只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失败品。你看,朗姆洛,上帝的旨意就是这么有意思,美国队长和他最好的朋友,上帝挑选了他们,让他们成为人类进化的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