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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盗版神话(346)

“什么叫算是安全了?需要我们行会去增援吗?”

慕容姗姗甜甜一笑:“不用,我已经鼓动不相干的玩家去冲杀了……”

我大为惊讶:“不相干的玩家?那是什么样的存在?”

“笨~”慕容姗姗又借机鄙视我,说:“我们驻地一小时的玩家流量就有近十万,你想他们会甘心被那几个行会困在驻地里不能出去练级吗?他们的传送费用可是交了的,所以咯,我煽风点火一下,他们就出城跟风流天下拼命去了……”

我顿时下巴都快掉下来了,能够做出这种事情恐怕也就只有慕容姗姗了,首先,冰雪聪明的她会很快想到利用这些资源,其次,大概整个银月城也只有这个美女能够有那么大的号召力让那些人去无谓的拼命,毕竟,那可是没有好处的,大家都是精明人,谁会那么傻的干这种事,但是如果煽风的人是慕容姗姗,那就另当别论了,在她的身上,发生这种近乎奇迹的事情是很正常的。

“那,再加上TOT之后,应该可以杀出来吧?”

“当然~”

“那好,杀出来之后直接转战银月山,今天晚上热闹了,反正风流大少和血红都不想练级,那咱们就陪他们好好玩玩,一直杀到攻城战开始,再转战银月城西门外的9号驻地,一举把它拿下!”

我说的很激昂,慕容姗姗听的也很兴奋,即使只是对话,我也能感受到这家伙身上可怕的侵略性和惊人的战意。

关掉通讯器之后,我已经来到了银月山的山脚下,不远处就有一个大概十几个人的血色天空小队,正在那里巡视着,不让任何一个失乐园的玩家踏出雷池一步。

毫无疑问,此刻血色天空已经正式划入了我们敌对行会的行列,即使血红的初衷只是为了牟利,但是此时他的行动已经完全阻止了我们发财的路,所以,再也不忍他了。

想到这,我自己都想笑,似乎以我和慕容姗姗的个性,从来不忍任何人,杀就杀吧,谁怕谁,今天注定是要红到发黑的!

我拔出了血红之剑,并且早早的进入了潜行状态,目标就定在最靠近我的三个法师身上,看起来他们的装备还不错,防御应该也还行,拿来试剑是再好不过的。

一个法师正在谈笑风生的说着公司里哪个女职员屁股大的问题,当他就快得出结果的时候,却发觉身体突然向前突起,一把闪耀着血光的大剑瞬间洞穿了他的胸口。

洞穿,在游戏中出现这种现象,那么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已经挂了,被直接秒杀!

我没有丝毫停留,干掉第一个法师之后也不等他的身体消失回城,双手用力一挥居然带着他的身体就再次劈出,目标赫然是另一个满脸猥亵笑容的法师,不过当他看到插着自己朋友尸体的大剑砍向自己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就已经凝固了。

我很讨厌这种笑容,嫖客的笑容……

第一个法师尸体化为白光的同时,血红剑已经毫不停留的砍入另一个法师的身体,巨大的数字5488从他的头顶上跳出,秒杀效果再次出现,可怜的他居然被活生生的腰斩掉了,毫不拖泥带水,挂的非常爽快。

第三个法师发现惊变的时候已经晚了,他回头刚要示警,却发现丝毫喊不出声音,因为他的身体正在急速冷却,转眼之间已经被冰封,而当冰块破碎裂开的时候,他马上化为白光回城了,其实,在中了冰封斩的瞬间,他就已经被秒杀了,但是冰封斩的强大效果却生生把他的尸体留住了长达7秒,不知道,这个人在被冰封的时候心里有什么感想。

终于,三个法师都挂掉的时候,其他的七八个人也发现了这里事情大条了,而且,进入他们眼帘的赫然是已经红名的我,血红之剑一片通红,也不知道是因为沾染了鲜血还是因为本身的属性。

“我靠,是林凡!”

一个骑士愤怒地喊道,但就在他刚吐出“凡”字时,我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而他也在冲锋的效果下陷入了眩晕状态中。

我缓缓拔出刺入他胸中的血红之剑,一字一句道:“兄弟,你说得没错,真的是我……”

不甘的眼神里,可怜的骑士也在一剑下就被秒杀掉了。

另外的几个人已经围了上来,我立刻抽回血红之剑,横刀立马,道:“你们不是围杀我们失乐园的女性玩家玩得很爽吗?来吧,咱们玩玩!”

第二百九十三章 盗版神话外传(最好看看)

作者写完二百九十二就直接写二百九十四了,所以我就把这个东西贴上来补空章了。

……

大家好,我是《网游之盗版神话》的主持人……哦不,是作者,失落叶,这个笔名无意而得,记得那天,坐在马桶上欣赏窗外的江南烟雨,枯黄的叶子落在外面的露天椅上,似乎在等待着谁,我唏嘘完毕一摸裤兜发现没带手纸,虽然很急,但也只能等着有人来厕所,不想一等就是半个小时,挺失落的,就和窗外的落叶一样的失落,作者名,就是这样……

呃……貌似跑题了,好吧,跟大家说说《网游之盗版神话》的由来和构思经过吧!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很想写一本关于网游的小说,众所周知,在某些文学网站的带动下,网游已经逐渐向其它类型的小说转变了,这也是大势所趋,毕竟,太多的死板设定已经让大家产生审美疲劳了。

不过,逆流而上、顶风作案正是我的特长也是优点,于是,我决定写一本纯数据流的小说来纪念自己躺在床上整天看YY小说的大学生活,也算是对自己的年轻岁月有个交代吧!

《网游之盗版神话》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了,我没有急着动笔,经过长时间的考察与交流,我发现从0开始式的种马小说虽然能俘获大多读者的心,但是却让人读完完全没有感觉,甚至连有几个女主角都记不得了,太肤浅!我不能容忍自己的书中出现这种情况,好歹咱也是个读了N年书的穷书生,写东西还是应该有点深度的。

若想与众不同,人物设定和游戏设定上必须不能随波逐流。

首先是人物设定,如果还跟以往的网游小说一样把主角设定为世家贵公子和捡破烂的衰人,那就未免太俗了,而且还容易招来口水。

说实话,本书几个主要人物设定的由来,其实是有一段不可告人的传说的——

记得那天,是个雨夜,大雨哗啦啦的下着,而我则因为晚上加班,所以迟了,下了公车的时候才想起来没带伞,可恨的是那个公交站台竟然还没有顶棚,天,苏州这个人间天堂竟然还有这种地方?

跟我一起下车的几个同事都分散开找地方避雨去了,我也只得跟在一个后面逃窜,不想这小子竟然躲进了一间足浴房,当着我的面,他拉着一个小姐进了里面的房间,奶奶的,我很尴尬,就要出去的时候却有个MM叫我,她说,可以在那里避一下雨,顺便也可以陪她们聊聊天。

我真的没有想到小姐会那么好客……

曾经在超市里也看过小姐,她们是漠然的,看人的眼神里也不包含半点感情的,可是此时跟我搭讪的这个却不一样,因为过分的热情,她甚至被其他的两个小姐笑了。

回来后,我对着家里的马桶发誓没有毛手毛脚过,甚至连她的手也没有拉过,只是陪她聊了很久,却发现,小姐的内心,其实也有痛苦,也有爱情,也会有一丝怜悯,往往,你在公车上看到时尚女孩坦然的坐在座位上,而另外一个让座的MM却是小姐,有人理解吗?

我想,这就是生活。

没有人注定有罪,也没有人注定是什么清纯,没有堕落,只是因为压力和伤害不够而已。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个MM会有如此的举动,大概是我长得像她以前的男友吧,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个MM很漂亮,她具有成为小姐的一切资本,包括放荡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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