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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太后(120)

作者: 雁于飞87 阅读记录

与此同时,景帝下达了另外一道圣旨:为纪念在土木之变中殉国的朝廷重臣和五十万大军英魂,命工部在怀来县土木镇土木村内兴建显忠祠,各竖神位,注明殉难诸臣、抚恤、赠谥、荣荫的情况;同时铸王振裸身跪像一尊,用以安慰亡灵。

当然,对那个曾经毫无廉耻吹捧王振的王佑,景帝也不打算放过——他记不起来,汪舜华也能想起来,实在这人太无耻了,拍马屁很正常,拍到那个地步实在不正常。

他一说,马上下面就响应起来,光是拍马屁当干儿子也就算了,那年头王振一手遮天,大家谁都不敢说没有恭维过,但是这人居然公然索贿,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本来还庆幸逃过一劫的王佑就这样被押解到京城,以王振党羽、贪财纳贿等罪名,抄家处斩,子孙流放。

他当着百官的面,说:这就是为臣不忠、阿附权奸、败坏朝纲的下场!

看着群臣伏倒一地的场景,景帝心中难免生出一种异样的感受。今天这样大张旗鼓的惩恶扬善,不仅不在群臣最初的预料中,其实也不在他的计划中。

土木之变后,群臣不止一次上表弹劾随扈的公侯驸马伯,要求挨个儿追究,他没有同意,但心里不是没有看法的:汪妃一个女人,都能挺身而出;这些威名赫赫的勇将,难道就看不出其中的凶险?为什么不拼命阻拦?如果拦下了,自然也就没有土木之变,甚至自己的儿子也可以保住了!

因此那天儿子的冥诞,他和汪舜华说到了这件事。

出乎意料的是,汪舜华坚决反对追究公侯的责任,并希望他尽快抚恤勋贵后人,哪怕得知于谦也上书要求追责时,也没有退让。

其实朝廷上的事,不应该和皇后讨论,但是自从汪舜华进宫以后,尤其元宵节后,景帝反而习惯凡事和她商量。

汪皇后凡事有主见,而且确实会设身处地的为自己着想;而前朝大臣,即便是他最信赖的于谦,有些话也是不能说的。

汪舜华的态度很坚决:当年一个小小的喜宁,都能公然欺凌英国公,何况王振?圣上身为唯一的御弟,都要口称翁父,文武官员又当如何自处?何况,当天的事情,圣上亲眼所见。只要不涉及王振,太上皇兴许还能听得进只言片语;但凡涉及王振,竟是什么也不听了,这种情况,你让群臣怎么有所作为?何况,这些随扈的公侯,都已经血染疆场,以身殉国。纵然有天大的过失,也是死者为重。现在,要追究他们容易,可是他们的家属会怎么想?三军将士会怎么想?朝臣又会怎么想?——当年王振当权的时候,所有没吱声的,岂不是人人自危?

景帝点头。

汪舜华道,于谦等人为社稷计,想要整肃风气,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圣上决不能依从,否则便是失了天下之望。既然事情是王振引起的,追究他和党羽便是了。其他的人,只要是战死的,都要大张旗鼓的抚恤表彰。

话说到了这里,景帝很明白潜台词——放着这么多重臣良将不用,却任由王振乱国,太上皇,你是不是傻?

景帝其实不相信也先会放老哥回来,但也确实不希望老哥的影响英明神武,否则自己的位子就坐不稳;更何况,他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的儿子能够承袭大统。

因此,只要能打击老哥的形象,为自己收买人心,他是不吝代价的。

第51章 皇子见泓

四月初一,景帝正式下达放还宫女的诏书。按照尚宫局的统计和宫女的报名,以及各宫的初审、皇后复审,提请太后终审,共有三千三百多名宫女拿到了出宫许可证。考虑到她们的辛劳,汪皇后请示孙太后,从紧张的内库里取了几万银子出来,每人发了二十两银子的遣散费,另外赏了两匹绢帛。

此外,除了王振、喜宁党羽的家属,其他罪犯家属被罚在浣衣局做苦役的,一律发放回家。如果已经平反的,就退还家产;没有平反的,也发给遣散费。这部分倒是不算多。

还有极少数因为年龄实在太大、也没有亲属可以投靠的,皇后已经下令逐个考核,到尚宫局办事。

宫女出宫的那天,宫门口挤满了人,大家伸着脖子盼着,找到家人的,抱头痛哭;没有找到的,独自大哭,一时哭声动地,连送她们出来的太监和围观的官员百姓,也忍不住掉下泪来。

不爱宫墙柳,只被前缘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去也无从去,住也如何住。若得江上泛扁舟,妾愿随君往。

这次遣散宫女的规模很大,整个紫禁城一大半的宫女被放回;好在现在宫里的主位不多,把人拢了拢,还能够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