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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25)

罗珺:“他当时是不是还抱着一个小女孩,大概三四岁,也是那个幼儿园的小朋友。”

郑云:“那倒没有,当时时间还早,他应该是正准备去那边。”

提供消息的是街边一个小卖部的老板,他看到郑云的豪车,一时忍不住就抓拍了一张,刚好将他也收入镜头。

当时郑云就站在车边抽烟,抽完烟还在小卖部买了瓶水。

姓袁的男人是之后经过,和正穿过马路回来的郑云撞见,可他似乎并不着急,竟然还有心情与郑云闲聊。

也就是说,这个人是步行穿过半条街,又步行离开。

如果有代步工具的话,应该会停靠在街口。

幼儿园所在的成康街,不仅道路狭窄,而且位置也有点偏,还没有装监控。

幼儿园也有些历史,原本是打算明年搬走的,新院区已经落成,姜林升还叫人投过点钱。

很快,郑云开始反问:“罗小姐,你是怎么找到我这里的?”

罗珺:“哦,你的车很显眼,尤其是在老城区。街边有很多小商贩,听他们形容了你的车和你的口音,基本上我就能猜到你的身份了。你也知道,历城的港商并不多。”

“原来如此。”郑云又问:“那么我能不能知道发生什么事?”

罗珺:“那位袁先生从幼儿园接走了一个小女孩,但不是他的孩子。孩子的父亲在姜家做事,现在我们正在帮他找人。”

这件事真是怎么听怎么诡异。

即便是郑云也有丝意外,但他到底见惯了风浪:“我只能说,如果是拐卖小孩,他没必要自己动手,还穿得那样讲究。”

罗珺也不认为这是一次拐卖,这一点在姜家大宅就已经否定了。

罗珺:“郑先生,你是唯一一个在事发前跟他接触过的人,就算那位介绍人已经过世,我还是希望你能有其他途径联系到他。”

郑云却在打太极:“可这件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罗珺:“条件你来开,只要你愿意帮这个忙。”

郑云笑了:“可我没有什么需要罗小姐帮助的,这笔买卖是谈不成喽。”

罗珺这才逐渐品出一点意思。

郑云是生意人,衡量利弊得失是本能,或许他知道袁先生的身份,但碍于某些原因,不想掺和这件事,或者说他觉得没必要因为这件事得罪对方,而她的“重谢”也不值得他做此牺牲。

罗珺正想到这,郑云话锋一转:“罗小姐这么着急找那个小女孩,应该不是出于同情或怜悯吧。依我看,你还有其他目的。”

罗珺当然有。

而且不止她有,贺铭远也一样有。

这是一次露脸的机会,不只是做给姜林升看,也是做给所有手下看。

小春失踪是意外,却也是引子,他们每个人都要各显神通,看谁有本事先将人找出来。

还有,现在基本已经肯定对方不可能是人贩,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目标是谁,大洪?还是康尧?

不只是徐海清,罗珺也认为康尧的可能性更大。

但是为什么呢?

只要找到那个原因,踩住康尧,博得表现,借此上位。

无论是哪一条,都值得她奔波。

当然这些猫腻大家心照不宣,底下人看到的是他们为了背黑锅的大洪而四处奔波,重情重义,只有像是郑云这种无利不起早的人,才会一眼看到“有利可图”的真实动机。

所以罗珺也不打算遮掩。

而且她现在最大的情绪就是后悔。

上次贺铭远自掏腰包安抚大洪的妻子,收买了一大波人心,而她却错失良机。

这次她一定要抓住。

罗珺起身微笑:“不管怎么说,郑先生已经帮了我大忙。将来有什么事需要小妹效劳,只管开口。”

既然撬不开郑云的嘴,就没必要死磕,再说以后免不了还要打交道,借此拉进距离,也不算白来一趟。

郑云一路将罗珺送到门口,最后说了句:“三四岁的小女孩能跟谁结仇呢,为什么不去问孩子父母——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罗珺转身,再次笑道:“谢谢提醒。”

第13章

贺铭远在途中接到罗珺的电话,这直接令他改变原本要去的目的地。

罗珺的用意,贺铭远心领神会,她这是发出合作信号,有什么消息互通一声,有功劳也别独占。

罗珺说,带走小春的男人姓袁,曾在港深一代经商,和郑云这个级别的商人有过交集。

但郑云没有过多透露袁姓男人的身份,可能是因为不想沾麻烦,也可能是出于忌惮。

巧的是,之前贺铭远找人查过姚写意,发现她每次去深圳,都是由一位叫袁峰的男人负责接待。

袁峰也是商人,前几年在港深一带有点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