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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摄政王的侍爱逃妻/穿进权谋文里的废物(252)

孟欢想着想着, 声音逐渐高昂:“夫君会不会弹琴?”

蔺泊舟:“略懂。”

但孟欢声音很快又低落下去:“琴有点儿贵啊,要不——”他突然想到什么,“买把二胡?”

说完,不知道想到什么,“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蔺泊舟:“嗯?”

“……”

孟欢抿了一下唇,自知理亏地往他怀里黏:“好了,我知道了。”他自己盘算了一通,没盘算出结果,把头靠在蔺泊舟颈间:“明天我出去逛逛,看看有没有给你解闷的东西。”

蔺泊舟声音温柔,抱着他。

“欢欢对我真好。”

孟欢喜欢他就喜欢这一点,成亲快一年了,没跟他说过重话,只要和他单独在一起,永远跟哄小孩儿一样哄他,但孟欢又能感觉到,他真的很爱逗自己。

一句一句,也不知道是逗弄还是认真了。

孟欢脸红,往他碗里夹菜:“快吃!”

蔺泊舟牵着唇角,笑意款款。

他这个人,脱下王服,就是一身衣冠禽兽的皮。

哪怕现在,眉眼还带几分病容,可要是存了心,漆黑眉眼间的俊美妖孽气溢出,整个人诱惑得不行。

萝卜煨烂,浸润了肉汤的色泽,放到纤薄的唇瓣,将唇染出了一圈水渍。

孟欢看了会儿,喉头发干。

QAQ。

自己真跟那种外出打工回来看见老婆就想上炕的男人差不多了。

还是太年轻,克制不住欲望。一顿饭吃得心猿意马,吃完时,炉子上的热水也烧好了。

“洗个脚睡觉,明天去画画。”

孟欢跑了一整天实在太累,脱掉了鞋子,搬来热水盆一边在心里盘算着,“画画总不能让我画一天吧,下午回来得早,我陪你找个东西消遣时间。”

孟欢说着时,见蔺泊舟走到他身旁,半蹲下身,雪白的衣摆欢欢堆叠到地上。

孟欢“嗯?”了声,纤瘦的脚踝被他大手轻轻握住,摁在热水中。

“怎么了?”孟欢问。

蔺泊舟声音柔顺:“为夫给欢欢洗脚。”

孟欢怔了一下:“我自己能洗——”

但蔺泊舟没松开,声音含笑:“既然欢欢主外,为夫主内,那伺候欢欢不是应该的?”

“……”

可是,蔺泊舟弄得他脚好痒。

他脚趾白净,先前长水泡的地方结痂了,浮着殷红,而蔺泊舟的手指骨节分明,显然比他大一圈,将他脚轻轻握住,在热水中缓缓按摩,指腹偶尔摩过粉白的脚趾尖。

让他指骨轻轻按压过穴位后,脚不再僵冷,浑身的血液好像活络了一圈,散发出腾腾的热气。

孟欢憋了口气:“你是王爷。”

对孟欢来说,无视等级秩序,冲破身份的阻碍很容易,可对蔺泊舟来说,弯下脊梁要难很多。

“这里哪有什么王侯,”蔺泊舟温声道,“只有欢欢的丈夫。”

靴子湿冷,蔺泊舟拿帕子擦干他的脚,侧过身将孟欢抱了起来。屋子里的位置他适应了,往前走到炕边,将孟欢放上去后盖上被子。

随后找到水壶倒出了新的热水,给自己也清洗干净。

逃亡的又一天结束了。

油灯熄灭。

孟欢躺在被子里,眼前的身影慢慢垂落下来,覆在他身上。

“摸黑上炕了?”蔺泊舟压在他耳,说话,热气拂过耳背。

漆黑中,孟欢的眸子乱转,耳朵慢慢浮起红晕。

他抓着被子,说不上是期待还是害羞,似乎听到耳畔一声轻笑,含着热意的唇瓣便落了下来。

-

翌日,孟欢醒了个大早。

他提前烧了壶热水,到婆子那儿领了碗面放桌上,确保蔺泊舟渴了有水,饿了有饭,这就穿上衣服,戴上挡雪的斗笠,准备出门了。

蔺泊舟站门口送他,颀长的身形穿着件白衣裳,跟个俊美的年轻媳妇似的,温声道:“别太累着。”

孟欢点头:“那我先过去了。”

孙管家叫来带路的小厮守在院子口,偷偷往里望:“那就是你哥哥啊?”

孟欢咳嗽了声,点头:“嗯嗯。”

“你们一家子长得都俊。”小厮随口问,“你哥不像少年人,看年纪怕是成亲了吧?他媳妇呢?”

孟欢只好说:“路上和媳妇走散了。”

“没有孩子吗?看他的年纪,孩子都该十岁了吧。”

“家兄身体弱,没有孩子。”说着时,孟欢默默给蔺泊舟说了声对不起。

“真可怜。你会画画,你哥会干什么?光是你出去赚钱,你哥在家靠你养活?”小厮啧啧感叹。

孟欢摇头:“家兄这段时间犯病了,等他身体好了,你就知道他多厉害。”

一路闲聊,走到了后院。

因为是总兵的女眷,孟欢不好再往前,而是站在回廊下,等着对方的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