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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两只,乖宝一个(2)

邪魅的男子同样狠狠抓着他的衣领:“要不是你故意装死,她怎么会和我发生那么多误会,害她自杀,让她躲在这种地方受苦的人,是你!”

“哼,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差点死掉,乖乖也不会那么伤心,这只能说明她爱的人是我。”

“爱?你别忘了,她是我的女朋友,就算她离开七年,她也是我的女人。”

“女朋友?这都是你逼她的,从头到尾,都是你的阴谋。”

“你难道没有吗?为了得到她,你就没有玩心机,耍阴谋吗?”

“我爱她。”

“我的女人,轮得到你说爱。”

“你找死。”

“找死的是你。”

“嘭”

“嘭”

两人同时出拳,都是后退两步,两帮人齐齐上膛,似乎只要这两个男人一声令下,他们就会在这狭小的通道里展开枪战。

女子太了解他们了,知道他们两个什么都干得出来,她一个人受苦就够了,没必要连累其他人,顿时支离破碎的大喊:“够了。”

“乖乖。”

“宝贝。”

“谁准你喊她乖乖(宝贝)。”两人同时怒叫,大有再次干上一架的意思。

“我求求你们,放过我好不好,到底要怎么样,你们才能放过我,还不够嘛,还不够嘛,是不是真的只有我死你们才会放过我。”

“不要。”

两人再次同时出声,这一次,他们的眼里都充满了恐慌,他们曾经感受过那样的滋味,女孩如同破碎的娃娃般站在他们面前,那苍白如纸的面容,那惨淡的浅笑,那无力却又坚定跳下大海的身影,让他们的心都仿佛要碎了般沉痛,那几天,他们疯了般的找她,明知道是大海捞针,明知道也许她已遭不测,可是,他们还是不知疲倦的找着,那种世界仿佛没有一点光亮的感觉,他们再也无力承受。

没有找到尸体,是对他们最好的安慰,他们不断告诉自己,她一定还活着,一定还活着,七年的寻找,七年的等待,终于,找到了她,他们怎么可能放过她,怎么可能!

高贵的男子深情的看着她,她也许不知道,爱她已经成为本能,爱她已经是一种执念,执着如渊,是渐入死亡的沿线,执着如尘,是徒劳的无功而返,执着如泪,是滴入心中的破碎,破碎而飞散,这种执念,在行为医学上来讲,已经是一种极度病态的极端,永不放弃的执着。

邪魅的男子一瞬不瞬的看着她,就是这张脸庞,曾经多少次进入他的梦乡,七年,他就是靠这种虚幻的梦境支撑到现在的,如果说要放过她,那么,除非让他粉身碎骨,魂飞魄散,但凡他还有一口气在,不,哪怕已经死亡,只剩一抹魂魄,他也会守在她的身旁,就算只是单单的看着她,他就已经足够。

女子看着他们,两人眼中的坚定让她逃也逃不掉,这让她知道,他们既然找到了她,就不会放过她了,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原点,她惨然一笑,从她遇到他们开始,她这一生,就注定无法逃脱恶魔的束缚。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真希望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你们。”

“乖乖。”

“宝贝。”

两个男人都是露出悲痛的神情,她,就这么恨他们吗?

“可惜,人生不能重来。”女子说完,狠狠的关上了门,两个男人的手无意识的伸出,却是只能抓住一丝空气,女子的后背重重的抵在门板上,身子慢慢下滑,陷入深深的回忆之中。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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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余晟

这是一个民风淳朴的小镇——余家镇。

小镇不是很大,很多人都是互相认识的,小镇上发展的还算不错,都是环境很好的小区建筑,小镇上之所以发展比别的小镇要好很多,都是因为小镇的房地产大户——余大富。

要说这余大富可是镇上的风云人物,余大富早年是做包工头的,后来生意做大了,学大城市里的富豪包了个二奶,搞到最后老婆和他离了婚,还把他大部分的钱都坑走了,余大富为了要儿子,宁愿让老婆把自己的钱拿去大半,余大富一个人带着孩子,觉得做包工头不是长久之计,就凑钱开了家建筑公司,没想到生意非常好,余大富敢冒险,野心大,又开了家房地产开发公司,那生意做得是越来越红火,他也就真的成了大富了。

小镇上的人还是都很感谢他的,余大富虽然是个商人,可是对自己的乡亲还是很好的,凡是小镇上开发的房子,他都以低价出售,让小镇上的人都住上了小洋楼,可以说,余大富富了,小镇上的人都跟着富了。

可是,这余大富的儿子却是个让人头疼的主,倒不是这人喜欢给镇上的人捣乱,只是这孩子不学好,学人家当黑社会老大,这镇上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孩子都封他为王,整天跟着他混,这让镇上的人都很是头疼,生怕自己的孩子跟着他误入歧途。

余大富的儿子叫余晟,这小镇上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是他的崇拜者和跟随者,余雯却是个例外,她很不屑余晟这种称王称霸的行为,不过她很聪明,即使心里这么想,可是也不会表现出来,怕给自己和家里人惹麻烦。

余晟是镇上的小霸王,听说有一次有个男孩不满他就说了他一句,谁知道这余晟就把人揍的半死,还把人家家里都闹得不得安宁,后来镇长和余大富出来调解,那男孩道了歉,余大富也赔了些钱,这事才算完。

所以,在余雯眼中,余晟就是个不讲理的流氓,也正是因为余晟,余雯很少出门,所幸,余雯一直读在小镇上另外一个中学,和余晟不同校,这个中学是分校,因为学生太多才把一部分学生分配了出去,余雯本来不会被分配出去,不过,她自己提了要求,老师也就答应了,毕竟那里条件不是很好,很多学生都不愿意去,难得碰上个自愿的,他们当然不会反对。

只可惜,暑假过完,他们就要读到一个学校去了,余晟的暴发户老爸出钱,给学校盖了一所大楼,比原来的学校大了一倍不止,这样一来,余雯就必须和余晟同校了。

余雯为什么要躲着余晟,那是因为多年前两人都还是小学生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其实当时的余晟和余雯也并不是同班,但是余雯长得漂亮,从小学的时候就在学校非常明显,小镇上漂亮的女孩不多,余雯就显得特别突出,当然,孩子们还小,都不懂什么情情爱爱的。

但是余晟似乎很早熟,有一天下课后,趁着余雯在擦黑板,跑到余雯的教室里偷亲了一口余雯的脸颊,小女孩的心还不懂什么是羞涩,只是觉得难堪,从此之后,余雯就开始躲着余晟,余晟大概也是一时贪玩,倒是没有再主动找过余雯,几年来相安无事。

眼看就要开学了,余雯有些不敢出门,但是,新学期开学,总要去准备一些文具之类的东西,所以,在家宅了两个月的余雯,今天不得不出门了。

“雯雯啊,妈给你准备了五百块钱,你自己出去准备一些需要的学习用品,妈妈上班去了啊。”余雯的母亲乔西玉是个服装厂的厂长,在这小镇上,也算是顶好的职业了,余雯的母亲三十七岁,就能当厂长,也算是很不错了。

这都亏了余雯的父亲余卫军,余卫军就是镇上的镇长,在这镇上,除了余大富之外,就属余卫军最得人心了,余大富的人心是用钱拉拢的,而余卫军的人心,是靠镇长的为人拉拢的,可以说,余卫军在这镇长,还是民心所向的。

“妈,不用那么多,一百都足够了。”余雯还穿着睡衣,睡眼朦胧的从楼梯口走了下来。

余雯长得和她母亲有七分像,乔西玉是从大城市嫁过来的,将近四十的人,唇红齿白,皮肤白皙,除了眼角有几条皱纹,其他一点瑕疵都没有,看起来和二十七八岁的女人无异,乔西玉被余卫军娶回来的时候可是被传为镇上的第一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