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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猛A,古代穿过来的(200)

作者: 广木非青 阅读记录

他可能是喝酒了,不着痕迹地抽出胳膊,送给我一个“你就等着瞧好吧”的眼神,在我挽留的眼神之下,毅然决然地走向了最中间。

菲菲给他递了一个话筒,他在高脚凳上坐下,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另一只斜斜地垂在地上,范儿很正,姿势也很帅气。

但我的头要爆炸了,我开始后悔,不该让他踏入娱乐圈,导致他越来越外向,都有兴趣在ktv唱歌了。

我看到他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对着身边的立麦放伴奏,手麦对在嘴上。

这一刻,我真的很想瞬移,再不济可以让我耳聋眼瞎。

但我却想错了。

没有什么文言文,也没有什么诗朗诵,他安安静静用简单的旋律在唱歌,虽然因为这歌好像是他写的,我也听不出来跑调没跑调,但实话说,很好听。

他的声音有让人躁动的魔力,也有让人沉静的神力,我觉得他简直把我的网抑云歌单摸透了,这首歌完全对我的胃口。

我也听清了最后一句歌词。

“若心永不相离,此爱亘古长青。”

啧,这小词矫情的,酸人牙,也酸人眼眶。

当天回去的路上,我问他什么时候会的写歌,他说找剧组里的朋友帮忙了,曲是朋友写的,词才是他写的。

我问他怎么想起来唱歌了。

他说上次他唱完以后,看我的表情很奇怪,也觉得自己唱的和平时听的不一样,于是去问了小杨。

小杨告诉他真相,还把我的挚爱歌单分享给了他。

看看,看看,世风日下呀。

以前死对头的两个人,现在统一战线,那个誓死保护我,就怕我被何释骗钱的小杨已经死了,现在陪在我身边的,是毫不保留我隐私的猪队友,瓜尔佳小杨。

可惜KTV的音响设备终究是太次了,有很多歌词我都没听清,到家之后我又问他要了文本。

歌词里,他写了我害羞时候的耳朵,发呆时候的睫毛,撒谎时候的手指,生气时候的眉毛,甚至是睡觉时的呼吸。

想不到啊,他竟然把关注点放的这么细腻,不过一想也是,他都能因为我看他的时候角度是斜的,就认为我在翻他白眼,进而联想到我已经倦怠,近期打算始忘终弃。

那他还有什么观察不到?眼睛都黏在我身上了吧。

我高兴,一高兴就喜欢亲他,抱他,总之要主动和他亲密接触,他追了我两辈子,耽搁了太多时间,我愿意在余生里追着他跑,就算余生长到永远。

因为我追着他跑一点都不累,他总会在我身边,不会让我多跑半步。

也不知道犯了什么毛病,我突然幼稚起来,觉得有那结婚证的一纸纪念也不错,当即把笔记本电脑抱过来,打开美图秀秀,浅P了一张结婚证。

自己P也是有好处的,我可以给何释加个小狗耳朵,也可以给自己加个瘦脸特效,甚至可以在顶端挂个大横幅,红底黄字:热烈庆祝孟见君X何释新婚大喜!

啧,完美。

我示意他看,“再给我做个伪结契吧,之后你随便做什么,反正今天我结婚了,高兴。”

“是我们结婚了。”他从背后抱着我,鼻尖从一开始便在我后颈磨蹭,温热的呼吸喷在我早就敏感不已的颈部皮肤上,让我觉得自己仿佛也长了腺体。

或者说,何释为我造了一个腺体出来。

之前看那些abo文学,我总觉得Omega位于劣势,标记就意味着束缚。

但现在我理解了,当你真的爱上一个人,你是希望自己身上有他的痕迹的。

同时,也希望着他身上有你的痕迹。

至此我才发觉,AB之间的爱情,不安的从来都不是Alpha不能标记Beta,而是Beta无法在自己的伴侣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无法用信息素去宣誓主权。

虽然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别人也是不太能看得上你的伴侣,但占有欲天生伴随爱情而来,我就是想要在何释身上,做出一些专属于我的东西。

“何释。”我大着胆子问他,“乾元的腺体可以咬吗?”

他突然把胳膊勒的更紧,警惕道:“你想做什么?孟哥,我又让你不满意了吗?”

啊这,他不会以为我要上他吧,倒也不必,我没那个远大目标,且对自己的实力具有充分的自知之明。

于是解释道:“我也想在你身上留下属于我的东西,之后都随你。”

他放松下来,侧过脖颈。我也转过身子,正对着坐在他腿上。或许会有疼痛,但在当下,我认为会有其他问题盖过疼痛。

比如摇曳的灯影,床脚与地板的摩擦,还有洗衣机里的被罩。

当然,还有在每一个清晨,散架的我。

第132章 结尾·上:老夫老夫的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