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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男人都像我前任(7)+番外

他走到他身边,半蹲下身体将花放到他手中,吻了下他的唇角道:“99朵玫瑰,花语是爱你天长地久。”

“居然送我玫瑰,这么俗啊……”白一尘捧着玫瑰,佯装挑剔地说道。

时亦南笑着,用下身顶了顶白一尘,轻舔着他的耳廓道:“那把我的宝贝送给你好不好?”

“我不才是你的宝贝吗?”

“你是小宝贝,它是大宝贝。”

……

那天直到完全天黑,星幕低垂,他才和时亦南走出画室,那束玫瑰他也没能带走,它们散落在画室的地面上,铺成一地红毯,他和时亦南手牵着手走过这条红毯,就仿佛他们已经步入了教堂,在神父面前宣誓接吻,约定携手白头,相伴一生。

白一尘忽然急促地喘息了几下,捂着嘴巴缓缓跪倒在落地窗前,透明而炽热的泪水顺着指缝滑落,狠狠地砸在地毯上,毫无声息地洇出一圈圈深色的水迹。

时亦南离开后,他一直默默在心底告诉自己——不要难过了,不要痛苦了,你现在忘不了时亦南,不代表以后不行。你们只在一起了四年,你每一天忘记他一点,先忘记第一天,再忘记第一个月,然后再忘记第一年……只需要四年,你就可以完全忘记这个人了。

可他没有。

他先是回忆着他们相遇的第一天,再怀念着他们在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然后是第二个,再铭记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帧每一个画面。

时亦南离开了他五年,他不仅没有忘了他,还记得他们在一次所有时光和岁月。

有时候他会想,是不是他在那短短的四年里已经将自己一生的快乐和满足都挥霍干净了,所以在之后的日子里,他才这样痛苦和不甘,需要在看不到尽头的等待中,迫切的、极其渴望的、卑微地乞求着才能再见上时亦南一面。

他忘不了时亦南,真的忘不了他。

无论再过多少年,他还是记得他的容貌,他的声音,他的一切,那些东西深深镌刻在他的灵魂深处,永不褪色。

他之所以如此痛苦,如此悲伤,是因为他无法挽留时亦南渐行渐远的背影,所以他活该待在这里,苦不堪言、卑躬屈膝地回忆着他的爱,他的时亦南。

是他不肯放手,所以他总得付出些什么代价。

只是这些代价太过昂贵,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撑多久。

第7章

人们常说,艺术家要么极度潇洒,在每一段感情可以毫不犹豫地抽身离去,要么就极度情深,总是死于自己黑夜里无端升起的痛苦情绪之中。

白一尘自觉他不是艺术家,却是搞艺术的人,还是上述的后一种人。

他今天本来应该把堆积起来的翻译单子做一做,或是去画室看看有没有想要买画的新顾客,可他今天实在太累了,累到他什么也不想干,只想迫切地见见那个人,或是听听他的声音也好。

白一尘抖着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期间几度不稳,差点将手机摔落。

他翻动着通讯录,想要找到那个熟悉的昵称,终于翻到时,白一尘却怔怔地放下手机——他已经忘了,在他第三次自杀时曾经拨打过这个电话,不过话筒里传来的冰冷的机械女音却告诉他“对不起,您拨的号码是空号”。

而昨晚,他和时亦南进行了最亲密的身体交流,却忘了询问他现在的手机号。

如果时亦南今晚没有回来,他是不是还要像以前那样,在这个城市独自再等上四年?

手机屏幕因长时间没有操作渐渐暗了下去,白一尘望着屏幕中灰暗的自己,刚刚哭泣时胸腔澎湃待涌的情绪忽然间都沉淀了下去,蜷缩回他的心脏深处,像一场骤然而至的暴风雨,在急促的捶打后回复宁静,继续缄默着。

白一尘沉默了几分钟,忽然间发现他其实已经没有必要再难过了。

时亦南今晚回不回来都没关系,反正他很久以前就放弃等待他回来的那个希望了。而他在死之前居然能再见时亦南一面,这就足够了。

白一尘从地上爬起,坐到画架前扯下盖住画像的白布,抬手轻轻抚着画像上的人的每一寸面庞。

半晌后闭上眼睛,轻轻凑到画布前在男人的额上印下一吻——

“今天也很想你,晚上早点回来。”

.

时亦南离开白一尘的这几年间,早已将企业间的一切事物打理完毕。家族企业就是这点不好,关系太过错综复杂,还有各种亲情牌要打。

可惜他们后来遇上的对手是时亦南——别说讲亲情,他连道理都不和你讲。

于是仅仅四年,那些犹如附骨之疽的老股东们便被时亦南收购了股份,半分情面都不给地赶出了公司,形成如今整个公司以他独大的局面。

但要做到这一切需要付出的努力和代价很大,因此这些年来时亦南整个人都如同一架工作机器般,全身心投入在他的公司上面,除了生病以外从来没有缺勤迟到过。

而今天,白秘书却发现他的老板没有生病但迟到了一个小时,不仅如此,他还要搞早退。

“给我报下下午的行程。”

白维欢翻了翻手里的笔记本,开口道:“时总,您下午3点有个会议要主持,之后还有份合同需要您过目一下……”

“推到明天吧。”时亦南没等白维欢把话说完就开口了。

白维欢一时没反应过来,怔愣道:“啊?”

“你去希尔给我订个座位。”时亦南一边说着,一边从盒子里取出一个装裱精致的相框,小心地放到自己的办公桌上。

站在他旁边的白维欢一眼就看到了这张他曾经在时亦南的钱包里见过的,一点也不陌生的相片,不过这还是他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到——这是一张时亦南和另一个年轻男人的合影。

照片上的两人都穿着白色衬衫,一看就知道他们那时正处于青涩的学生时代,时亦南的手搭在那个青年的肩膀上,动作亲昵,而青年面容白皙,五官精致,抿着唇有些腼腆地笑着。

他作为一个合格的好秘书,不该问的东西从来不问,所以他不知道这照片中的青年是谁,但他不止一次见过时亦南在应酬结束后,坐在车里偶尔会摩挲着这张合影出神的模样。

白维欢跟了时亦南四年,几乎就没见他跟什么女人暧昧过,但他也从没说过他有什么喜欢的人。直到白维欢看到这张照片,才隐隐顿悟也许时亦南喜欢的是男人,可除了照片中的黑发青年,他也没见老板对其他男人有过好感。

“要情侣座吗?”白维欢记下时亦南的话时,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时亦南有些好笑地看了他一眼:“不是情侣我让你定希尔干嘛?”

希尔酒店是有名的情侣圣地,白维欢当然知道,他只不过是确认一下:“好的老板,祝您约会顺利。”

“等等。”时亦南喊住要离开的白维欢,补充道,“再帮我订束卡罗拉玫瑰吧。”

白维欢记录的动作停了停,这下心中是真的有些诧异:时亦南连他母亲的生日都不会送束康乃馨,只是让他给叶婉香女士打笔钱就完事了,今天又是订情侣座又是订玫瑰的,看来他是真的很在乎这个照片中的人。

只是以前怎么从来没听时亦南提起过他呢?

白维欢又看了一眼相片中的青年,那里青年含蓄羞怯地望着镜头,而他所站的角度刚好对着青年的眼睛。那双眼睛干净透明,白维欢望着它们,蓦地就想起了他大学读的一本书,是刘鹗写的《老残游记》

书里写着那么一句话:“那双眼睛,如秋水,如寒星,如宝珠,如白水银里头养着两丸黑水银。”

白维欢以前一直觉得这样的描写一定含有夸张的成分,这世上哪有人的眼睛真的生得这么漂亮,可是今天他第一次在白日里看清让时亦南在数个夜里凝望过的青年,他才陡然发现,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人——黑目若点漆,眸光似灿星,笑盈盈地盯着你看时就像把小钩子,多看一眼都会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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